羽林行[王建詩作]

羽林行[王建詩作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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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羽林行》是唐代詩人王建借樂府古題創作的一首詩。此詩大膽無情地揭露了中唐時期羽林軍的作惡多端,寫的是羽林軍,實際上把批判的矛頭直接指向了當時的最高統治者。全詩借古喻今,語帶譏刺,反映了唐王朝社會秩序、朝廷綱紀的極度混亂,表達了詩人對醜惡現象的無比憤慨。

作品原文

羽林行

長安惡少出名字 ,樓下劫商樓上醉。

天明下直明光宮 ,散入五陵松柏中 。

百回殺人身合死 ,赦書尚有收城功 。

九衢一日訊息定 ,鄉吏籍中重改姓。

出來依舊屬羽林,立在殿前射飛禽。  

注釋譯文

詞句注釋

⑴羽林行:一名“羽林郎”,為樂府舊題,屬《雜曲歌》。“羽林”即羽林軍。漢代以來,歷代封建王朝,都用“羽林”稱呼皇帝的禁衛軍。

⑵惡少:品行很壞,行兇作惡的少年。出名字:著名。

⑶下直:直即值,意同今日的下班。明光宮:漢代宮殿名,這裡指唐皇宮。

⑷五陵:在長安城外,以西漢高祖、惠帝、景帝、武帝、昭帝的陵邑而得名,面積很大,多植松柏,是豪門貴族居住的地方。

⑸合死:該死。

⑹赦書:頒布赦令的文告。

⑺九衢:長安城中的各條大街,此處代指京城。    

白話譯文

長安的惡少的壞得出了名的。他們敢於在酒樓下搶劫商人的財物後,馬上又跑到酒樓上去狂歡醉飲。天亮他們下班後從皇宮裡一出來,就分頭藏入五陵一帶的松柏中。終於有一天這夥人落網了,按法律規定他們多次殺人本該判處死刑,但皇帝卻下赦書釋放他們,還道他們有收城之功。當他們被赦的訊息在長安城中得到證實,他們便立刻在鄉吏簿籍中重新恢復了自己原來的姓名。這些人被釋放出來後,依舊當他們的羽林郎,他們站在宮殿前逍遙自在地彎弓搭箭射殺飛鳥。  

作品鑑賞

文學賞析

“長安惡少出名字,樓下劫商樓上醉”,開宗明義,指出羽林軍的來源是“長安惡少”,都是壞得出了名的。他們在樓下打劫客商,轉身上樓,便大吃大喝起來。一般強盜作案後,要隱匿潛逃,而這批惡少,堂而皇之,無視法紀。他們不僅轉身上樓醉酒,毫無顧忌,而且是“天明下直明光宮,散入五陵松柏中”。詩人接連使用“樓下”、“樓上”、“天明”、“散入”諸詞以顯示這是一連串毫無顧忌的行動;寫他們在長安城中,大搖大擺地幹壞事;樓下劫財,樓上醉酒,天明又從樓上下來,逕到皇宮裡去值班,值班完畢,就又散入到五陵松柏林中去路劫殺人了。從“散入”二字看,說明參加殺人劫貨的人數很多,膽子極大。

以上四句,表面上是寫羽林惡少之“膽”,實則是寫羽林惡少之“勢”,炙手可熱,有很厲害的後台。

“百回殺人身合死,赦書尚有收城功。”“百回”二字強調其作惡次數多、程度重。這說明他們儘管常常劫財殺人,誰也奈何不得,直到“百回殺人”,罪大惡極才被問成死罪;但接踵而來的,卻是皇帝的赦書,說他們“收城”有功,可以將功折罪。古代,在政治混亂時期,戰役中常有虛報戰功的現象。中唐之歲,常讓根本不懂軍事的宦官統兵或監軍,更是可以信口雌黃,在敘錄戰功之際,甚至把根本沒有參加戰鬥的人也報進去。羽林惡少,或認宦官為義父,或以財貨重賂閹黨,“赦書”之事,自然就由他們一手操辦了。所謂“收城功”云云,就直接反映了軍事、政治的混亂與黑暗。

最末四句,是寫羽林惡少們逍遙法外的得意之態:“九衢一日訊息定,鄉吏籍中重改姓。”惡少們犯了“身合死”的大罪之後,最多不過更改姓名,暫避鄉間,一當被赦的訊息從京城中得以證實,他們就又在鄉吏的戶籍冊中重新恢復了原來的姓名;並且露面之後,依然當他的羽林軍,可以“立在殿前射飛禽”,又受到皇帝的賞識了。末句是全篇最精彩、最傳神之筆。它惟妙惟肖地刻畫了一群羽林惡少逍遙法外、有恃無恐的情狀。“射飛禽”已見其自由狂放之態,“立在殿前”射御前之鳥,更見其得寵驕縱的神態,他似乎在向人們挑戰。詩人對朝政的失望、感嘆,盡在不言之中。吳喬《圍爐詩話》說:“詩貴含蓄不盡之意,尤以不著意見、聲色、故事、議論者為貴上。”此篇不著議論,題旨所在,又以一幅令人深思的畫面出之,可見作者表現手法之高明。  

名家點評

《批點唐詩正聲》:氣俠獨勝諸作。

《唐詩選脈會通評林》:周珽曰:敘述惡少放縱恣肆行徑,蓋有所指而作也。劉後村評此詩“可與韋蘇州《逢楊開府》篇同看”,可知當年托跡羽林,憑藉寵靈橫行可惡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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